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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杀”商标乱象——

时间: 来源:网络 编辑:2u手游网小编 浏览:93

“狼人杀”商标乱局

2017年3月,天天狼人杀宣布首轮数千万融资已谈妥。玩因为狼人杀项目而获得高蓉资本数千万元A轮融资。“狼人杀”APP也完成了百万级融资项目。在游戏行业融资寒冬的背景下,《杀狼》的融资案例格外引人注目,成为投资圈的宠儿。在App Store的社交专区列表中,《狼人杀》 APP和《饭局狼人杀》位列第四或第五,前三名分别是QQ、微信和微博。狼人杀在社交领域的火爆也印证了资本的险恶眼光。

《欢乐狼人杀》作为《杀狼》的进入者之一,借助《快乐大本营》等综艺节目的宣传,正在迅速走红。最近又斥巨资赞助《极限挑战》,风头正劲。近期两大巨头腾讯(《极限挑战,风头强劲。近期,腾讯(《饭局狼人杀》)和网易(《梦幻狼人杀》)也将进入“狼人杀”战局,大战一触即发。

“狼人杀”商标乱局

《狼人杀》火爆的背后,是对《狼人杀》商标的争夺逐渐白热化,各方各执一词,情况十分复杂。此外,“狼人杀”是否已经成为一个俗名,缺乏意义,也成为“狼人杀”商标的症结所在。大家争抢的“狼人杀”商标,可能只是海市蜃楼。

《狼人杀》商标布局3354个无一成功注册游戏软件类的《狼人杀》商标。

中国商标网公开数据显示,目前,含有“狼人杀”名称的相关商标申请有59件,数量还可能继续增加。大部分商标都在实质审查和异议过程中。

“狼人杀”商标乱局

根据现行法律,商标保护的一般范围以商标注册的类别为准,商标类别内的受保护,类别外的不受保护。在游戏软件领域,涉及的核心商标类别为第9类“计算机游戏软件”和“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商品;类别41“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网络游戏”;42类计算机软件设计和网站服务。

然而,在这三类游戏软件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公司成功注册“狼人杀”商标。也就是说,现在网络社交游戏中使用“狼人杀”名称(如“天天狼人杀”、“晚餐狼人杀”、“狼人杀APP”)不存在商标侵权,各方都可以使用“狼人杀”名称。

此外,笔者还注意到,北京蔡华天成数码影像技术有限公司曾在28个类别成功注册了“被狼人杀死的狼人”商标,现该商标已转让给友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该商标涉及的商品为“麻将”;木偶;益智玩具;象棋;象棋游戏;玩具;游戏台球;扑克牌;骰子;骰子等实体牌不属于游戏软件涉及的第9类、第41类、第42类,无权阻止其他公司在游戏软件领域使用“狼人杀”名称,因此该商标的价值相对有限。

“狼人杀”商标乱局

《狼人杀》能成功注册商标吗?

虽然大家都在申请“狼人杀”的商标,但是“狼人杀”是否已经成为一个俗名,缺乏意义,成为“狼人杀”商标申请的症结。

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记不得注册为商标:

(一)只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和型号;

(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鲜明特色的。

笔者认为,“狼人杀”已经成为卡牌和游戏软件领域推理游戏的俗称,缺乏商标申请所必须的显著性。因此,“狼人杀”这个名称不应该被某个公司或个人垄断,不应该被注册为商标,理由如下:

1.从游戏《狼人杀》的来源来看,“狼人杀”一直是一个推理游戏的俗称或者俗名。

《杀狼》这款游戏本身就是从国外传入中国的桌面推理游戏,对其来源众说纷纭。公认的说法是,苏联莫斯科大学心理学教授迪米特里达维多夫发明了一种游戏,警察和杀手隐藏身份,识别身份,这种游戏现在被称为杀人游戏。1997年,美国的安德鲁普罗斯金(Andrew Proskin)将流行的“狼人”传说引入到欧美的杀人游戏中,从此风靡欧美。一款名为狼人(《米勒山谷狼人》)的“狼人杀”游戏原型出现了。20世纪20年代由欧美留学生传入中国,这种游戏被翻译成“狼杀”游戏。

所以从“狼人杀”游戏的起源和发展来看,“狼人杀”和“狼人”都是这类推理游戏的俗称或俗称。

回顾北京蔡华公司申请的“狼人”商标,“狼人”的名称并不是公众名称。

司首创,“WEREWOLVES”更是直接引用欧洲“狼人杀”游戏的原版译名,抢注痕迹较为明显。

二、从“狼人杀”游戏发展角度来看,“狼人杀”名称实际上已经成为通用名称。

商标之所以能够成为商标是因为商标可以在同类商品上识别来源,区分不同的商品提供者,而当商标没有显著性,也就无法识别来源,也就不应当成为商标。

如今,“狼人杀”已经从桌游发展到网络游戏、真人秀节目,绝大多数产品都是直接用“狼人杀”来进行命名,例如欢乐狼人杀、天天狼人杀、天黑狼人杀、全民狼人杀、饭局狼人杀、狼人杀Online、战旗LyingMan真人秀。而众多狼人杀游戏玩家也是将“狼人杀”认为是一种游戏规则的俗称,而不是将其视为某个公司或个人所特有的商品。因此,“狼人杀”实际上已经成为众多同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于这类推理游戏的通用名称,已经无法识别商品的来源,缺乏商标申请所必须的“显著性”特征。

“狼人杀”商标乱局

商标成为一种产品的通用名称而被撤销商标的现实案列也不少,如阿司匹林、蓝牙、吉普和优盘。比如“优盘”原来是深圳朗科公司在1999年成功注册的商标,使用在移动存储产品上。

而2002年10月,北京华旗公司认为“优盘”已经成为计算机领域的通用名称,申请撤销商标。商评委最终裁定认为“优盘”是计算机存储器的通用名称。从“优盘”汉字本身的含义来看,是对这类商品质量、功能、用途等特点的直接叙述,缺乏显著特征。深圳朗科公司也一直将“优盘”作为商品名称使用,客观上淡化了优盘作为商标的显著性。

同时,众多同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已经普遍将“优盘”作为一种新型的计算机移动存储器的商品通用名称加以使用。如果允许深圳朗科公司将该商标独占,就会妨碍同行业其他经营者正当合理使用这一名称,也会导致消费者的误认,因此最终裁定撤销“优盘”商标。而北京华彩公司在28类上申请的“狼人杀 WEREWOLVES”商标也同样面临着“优盘”商标的困境,存在着被无效或撤销的风险。

“狼人杀”商标的乱局或许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但大家争夺的“狼人杀”商标也许仅仅是个幻影。引用《军师联盟之司马懿》中的一句著名台词,“这江山,谁也带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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